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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美高美集团美高美集团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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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毕业班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3.厦门大学公共卫生美高美集团美高美集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细则—0703》。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厦门大学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注意事项

1. 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 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 已获得2024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312月份评。┑谋弦瞪钥刹纹辣敬谓毖Ы穑

4. 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 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6. 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美高美集团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7. 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栏呙兰乓丫⒔衔晟频难手逑,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美高美集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8. 本次评奖工作的参评年限为20239月至20245,评定材料需在该时间范围内。(包括社会实践参评内容);

9. 本次评奖工作使用的学业成绩为2022-2023学年(含第三学期)的成绩(不含校。

10. 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所有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合格者该加分项不予以加分(对于相关证明材料有疑问者可咨询班委);


请于526日中午12点之前汇总表、导师信息收集表以及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所在班级学委的邮箱!

证明材料需要在截止日期之前交,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请学委审核后于528日中午12前将所有材料发送至邮箱906452063@qq.com(导师信息汇总表需在527日中午12点前发送)

文件名为"所报奖项名+班级+姓名"(例:社会工作奖+20检验+小明),证明材料的总文件夹统一以本人姓名命名。汇总表加分情况只能与所申报奖项名相关。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186528

联系人:田同学 联系电话:1875985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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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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