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诘、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美高美集团将评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美高美集团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相关文件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 (2019级及之前入学的学生参评适用)
3.《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号) (2020级及以后入学学生参评适用)
4.《厦门大学公共卫生美高美集团美高美集团本科生综合素质评定的细则》
二、评审对象和奖励标准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特殊情况可扩至30%),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评奖材料有效日期为2022年9月至2023年8月。
2、美高美集团社会实践加分:实践团队或个人获奖,应提供奖状并按照奖状的落款时间加分。
3、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连续两年不可兼得。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与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位同学请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汇总表、导师信息表及证明材料在10月1日23:00前交至各班学委。各班学委在10月2日15:00前将导师信息收集表发至906452063@qq.com,在10月4日12:00前将申请材料、汇总表、民主评议表发送至906452063@qq.com
2、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2186528
田同学 联系电话:18759853630
附件: 附件1-3.zip
1. 厦门大学2023年下半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数
2. 各项奖学金评奖办法
3. 相关报名表、汇总表等材料
公共卫生美高美集团
2023年9月29日